当前位置:首页> 案例列表 无罪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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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1013室涉案麻黄碱1000公斤,经有效辩护,检察机关撤诉,被告人孟某某被释放。
MORE经有效辩护,在羁押675天后,获法院无罪判决,得以释放。
MORE经有效辩护,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,最终孙某某无罪。
MORE经有效辩护,检察机关撤回起诉,姚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侦查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作出撤销案件决定,汤某某重获自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,两次对江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江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辩护人介入后,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对何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,何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辩护人介入后,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,刘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辩护人介入后,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,李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MORE辩护人介入后,检察机关先后两次认定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,李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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